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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餐单位禁食隔夜熟食品

2007/4/5 10:41:02 来源:西安晚报

    昨天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了今春2号预警公告,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餐饮业、大专院校、托幼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一律不得外购各类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以防止各类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餐饮企业、大专院校、幼托机构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制度,禁止采购有毒、有害、霉变、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等。

  餐饮单位、大专院校、幼托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一律不得外购各类直接入口的熟食品。凉拌菜、凉皮、凉面等必须当餐制作、当餐食用,隔夜熟食品一律废弃,不得食用。集体食堂不得超能力、超卫生许可范围承接婚宴、集体聚餐等大型活动。市民遇到食品卫生问题时可及时拨打85533396,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 (记者赵辉实习生杜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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