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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鱼露食品不合格率为27%

2007/4/6 16:41:08 来源:中国调味品协会
    福建省工商局近期对福州、厦门、南平三地区流通领域销售的部分食品进行专项质量监测发现,27%的鱼露食品氨基酸态氮和全氮含量偏低,为不合格产品。 
 
    合格率为73%,不合格食品的主要问题是氨基酸态氮和全氮含量偏低。据福建省工商局介绍,福建省建瓯市闽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汕头市澄海区金桐调味食品厂2006年11月20日生产的“金桐”牌340毫升/瓶鱼露、2006年9月16日生产的750mL/瓶“金桐”鱼露的氨基酸态氮、全氮含量分别仅为标准的55%、46%和55%、56%。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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