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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将对未检验果蔬说“不”

2007/4/13 10:15:07 来源:新疆日报
    从今年6月1日起,乌鲁木齐地区将全面实行蔬菜、水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又未经检测的不能上市销售。畜产品、水产品、奶制品、禽蛋类产品也将在大型批发市场、超市、星级酒店等重点领域实施市场准入。
  记者日前从乌市农牧局了解到,从6月1日起,进入乌鲁木齐市场的水果蔬菜,必须持有各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检测部门或者委托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报告单。没有取得相关认证的,要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接受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入市销售;不合格者禁止在乌鲁木齐市场销售,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认证单位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可作为产品质量证明,实行入市免检,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制度。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乌鲁木齐市场销售。
  据了解,从6月1日起,农牧部门对畜产品、水产品、奶制品和禽蛋类进入批发市场、超市、星级宾馆以及配菜企业,也要持有相应的认证证明和检测证明,实行重点领域的准入制度。乌市本地的果蔬则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
  6月1日起,市民买蔬菜水果可以通过查看经营户的《乌鲁木齐市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合格证》、检测日期、产地和检测单位的公章来确定产品质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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