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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达能激辩真相

2007/4/14 17:35:49 来源:新京报

  达能、娃哈哈之间的并购真相并未因一场口水仗而变得清晰。昨日,娃哈哈通过媒体发出一份旨在说明真相的“三点声明”(原文标题为“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对4月11日达能发布的内容进行批驳。到昨日傍晚时分,这“三点声明”得到达能的回应:“断章取义,进一步歪曲了事实,混淆公众的视听。”

  不过到昨日晚间,娃哈哈发表新声明表示,将停止在媒体上与达能进行口水战。

  商标之辩———10年使用已到期?

  昨天下午,在娃哈哈发布“谢绝媒体实地采访”声明的3个多小时之前,娃哈哈集团外联办主任单启宁,在杭州上城区清泰街160号———娃哈哈集团公司驻地一层大厅,对收购风波表现谨慎,他还表示,娃哈哈的“三点声明”仅通过部分媒体进行发布,就是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在这份“三点声明”中,娃哈哈方面所用篇幅最长,并配备了合同原文、国家相应的法规以及文件照片解释关于商标使用权的问题,而这也正是双方纠葛的核心,在11日达能的新闻发布会上,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强调“合资企业独家拥有娃哈哈商标使用权”。而此前宗庆后在做客某网站时表示,本身商标使用合同就有问题,最坏的打算,可以另打个牌子,因为“娃哈哈商标所有权是我们的”。

  在昨日的声明中,娃哈哈方面表示,国家商标局未予批准,娃哈哈的商标转让协议并未生效。因此,达能方面要求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而这份名义上的商标许可合同,实际上是变相的转让协议,剥夺了中方的所有权,规定了中方使用商标需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方可使用的限制条款。

  问题还不仅在于此,声明说,“为了让这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获批,提出两份内容完全不一致的、上报商标局备案与实际执行亦不一致的阴阳合同,而且要求中方强制执行未到商标局备案的合同,这种行为不仅是欺骗政府监管部门,更是漠视中国法律的行为。”

  娃哈哈方面认为,按照当时上报备案的简式合同,规定了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商标有效期(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限为十年),因此,从1999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署到现在,许可期限也基本届满。

  按照娃哈哈所表示的,既然达能当时和娃哈哈签订的关于商标使用的合同并非全部有效,这是否意味着,娃哈哈和达能合资公司对“娃哈哈”商标的使用许可权仅剩1年多的时间?之后是否将回归娃哈哈?外界不得而知。

  非合资公司之辩———到底谁在违约?

  11日,达能在上海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娃哈哈在合资公司之外,逐渐发展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进行生产,与合资公司竞争,而且娃哈哈领导层对其刻意隐瞒非合资公司的存在,以至之前并不知道。

  对此,娃哈哈在声明中回应,娃哈哈在与达能、百富勤合作之初,有10家公司,达能仅投了5家,当时娃哈哈亦希望达能一并投资其余公司,但最终达能没有投。娃哈哈出于要发展的目的,所以非合资公司逐年增加。

  娃哈哈方面表示,真正违约的是达能公司。“尽管双方合资合同中规定,中方不从事任何与合资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及经营活动,外方将不会损害合营公司的利益这本身就不对等的条款。事实上,2000年达能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权,而乐百氏当时是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

  “此后达能又收购了上海正广和50%的股权,汇源集团22.18%的股权,乳品行业上海光明酸奶和保鲜乳两个项目的45.2%股权,并购了蒙牛乳业49%的股权等一系列与合资公司有竞争性的企业,严重损害了合资公司的利益。”

  另外,娃哈哈在“三点声明”中承认,与达能合作初期,由于不懂资本运作,使得达能方面获得了控股权。不过达能方面则表示,达能拥有合资公司的控股权在合作初期就已清晰明了。

  娃哈哈称停止口水仗

  在这次风波中,娃哈哈集团近日获得了多个地方政府的支持。来自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等6个政府或单位的声援。这些地区多数都有娃哈哈的投资项目。

  针对娃哈哈方面“三点声明”,达能昨晚17时发送了简单的声明。声明表示,“达能集团对娃哈哈集团今天发表的所谓“事实真相”表示强烈的不满。

  达能认为,娃哈哈的“三点声明”断章取义,进一步歪曲了事实,混淆公众的视听。

  “关于合同的所有事实,是法律管辖的范围,应该由司法机构作出公正的判断。”达能方面表示,为避免对娃哈哈合资企业进一步的伤害,已经设定了解决问题的期限。

  11日达能上海发布会上,达能对娃哈哈表示“30天通牒”。当日会上,范易谋表示,4月9日已经给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宗庆后发出通知,准备以合资企业的销售公司的名义,向非合资的销售公司提出法律诉讼。如果30天内公司管理层不采取任何行动的话,30天之后这个法律程序将会启用,并将可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采取行动。

  昨天记者与娃哈哈管理证券部蒋姓及另一位工作人员联系时,二位均表示,“敏感时期,统一口径”。

  昨日晚间,娃哈哈集团通过网络发表新声明称,将停止在媒体上与达能进行口水战,所以暂不能满足媒体实地采访的要求。

  此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曾就达能收购娃哈哈一事表示,中国已出台了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定,商务部将严格按照规定行事,既要增强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信心,同时也会按照规定保护中国企业的权利。

  ■口水仗过程

  4月8日,宗庆后做客某网站披露达能强购事件内幕。

  4月9日,达能集团提出对事件的3点态度,认为达能的大股东利益遭到损害。

  4月10日,娃哈哈集团发出“娃哈哈全国销售将士声明”,声明称对达能发表的声明表示愤慨,并且支持宗总。

  4月11日下午2时,达能集团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声称娃哈哈品牌属于合资公司。

  针对达能新闻发布会,4月13日上午,娃哈哈集团发出“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声明。

  针对娃哈哈声明,4月13日下午,达能集团回应,称“事实真相”一文断章取义,进一步歪曲了事实。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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