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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广西对13类食品生产经营大检查

2007/4/17 14:10:20 来源:商务部

    从广西检验检疫局获悉,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广西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的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销售活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未取得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仍然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获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获证;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保障市场销售的13类食品质量安全。各地凡是发现供应城镇居民的13类食品存在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发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在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处罚的同时,对已获证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已申请但暂未获证企业一律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对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生产无证产品的,要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凡发现用户和经销者从无证企业进货的,要联合有关部门查处,追查生产源头。

  同时,对以供应农村市场为主的13类食品生产加工者,要从生产销售方式、市场供应区域、生产加工能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及程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监督、引导这类生产加工者遵守13类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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