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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场发现过期绿色食品 商标有效期过后仍使用

2007/5/1 10:38:47 来源:楚天金报
      因为原材料较为安全,“绿色食品”深受市民喜爱。然而,鲜为人知的是,“绿色食品”标志只有3年有效期,期满后必须重新申报认证才可以继续使用。近日,记者在几大超市调查时发现,少数食品仍在使用过期的绿色食品标志。

  记者在超市看到,印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商品,集中在米、蛋、牛奶等商品中。大多数绿色食品,编号中的标志都是05或06;有少数商品,却是以03开头的,如某品牌的糯玉米,标志为LB-06-0307270416A;某品牌的米酒LB-42-031217-1144A;某品牌的野酸枣糕LB-53-0311190893A等等。

  业内人士介绍,每个绿色食品的包装上面都有编号,以LB-42-031217-1144A为例,“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42”表示绿色食品的类别;后面“03”则表示产品2003年度批准,后8位是产品代号。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的有效期3年来算,这些标着“03”的绿色食品已经过期了,需要重新申报认证。

  为何这些已经到期的产品仍能在货架上销售呢?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解释说,除了某些过期未申请继续认证的商品外,有两种可能。

  一是企业正在办理续办手续,从重新申请到获得认证,这期间需要半年的时间,这半年中,允许生产企业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此外,部分生产企业先前印好的包装还没有用完,虽然重新申请通过了,但是包装没有即时更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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