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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力风暴”忽悠患者——食品竟当药品卖

2007/5/5 10:39:05 来源:法制周报

  脑力风暴——近段在长沙大街小巷频现宣传广告的一种神奇“药品”,它号称对帕金森病有独特疗效,并依靠密集的广告宣传,频繁的上门说教,使得不少患者解囊购买。但是该“药品”究竟是否真如其所说的那么有效呢?益阳的杨老先生的投诉让我们得以窥其一斑。 
 

  服用近万元产品无效果

  杨老先生的儿子今年31岁,医生诊断其患有帕金森病,经多方治疗却一直收效甚微。杨老先生表示第一次接触“脑力风暴”是在2003年,一次偶然机会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脑力风暴”的广告,号称对帕金森病疗效显著,已成功治愈上万患者。杨老先生马上按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是长沙某诊所的号码,对方极力要求他带儿子到长沙做进一步检查。

  杨老先生随即携儿子到了长沙某诊所。“他们给我儿子做了检查后,便开始动员我们买药,说他们的药效果如何如何好,还发了很多宣传小册子,上面记载着很多治愈患者的病例。我当时经不住鼓动,就花5700多元购买了两个疗程的产品。”杨老先生说。

  杨老先生的儿子服用“脑力风暴”两个多月了,5700多元的产品全部吃完,儿子的症状却没有丝毫缓解。

  今年3月下旬,“脑力风暴”在益阳秀峰湖一带进行产品宣传,并给杨老先生一家多次打电话邀请参加活动。杨老先生的老伴去了,又花3000多元购买了一个疗程18盒产品。服用之后儿子的病情依然没有改善。杨老先生随即打电话向本报投诉。

  记者介入 商家退货

  帕金森病主要表现为患者动作缓慢、手脚或身体的其他部分震颤、身体失去柔软性、肌肉僵硬,目前世界上尚无彻底治疗该病的特效药。但是,“脑力风暴”却在广告宣传中号称治愈了近万患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脑力风暴”只取得了“食”字批号,连保健品都算不上(保健品为“健”字号),更不用谈具有“准”字号药品的疗效。长沙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品是不能宣传疗效的,“脑力风暴”对帕金森病疗效的宣传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

  杨老先生随即打电话到当初购买产品的长沙某诊所要求将剩余的产品退货,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记者按照杨老先生提供的号码打电话到该诊所提出采访要求,工作人员表示与杨老先生正在协商,问题很快会得到解决。

  4月26日,杨老先生向记者反映,剩下的12盒产品已经于当天上午原价退款,工作人员向他承认“脑力风暴”只是食品而并非药品。

  随后,当记者再次联系该诊所时,工作人员以问题已解决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律师点评

  消费者可要求双倍赔偿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边均福律师认为,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脑力风暴”产品既不属于保健品也不属于 “准”字号药品,就不应当在发布广告和对外销售时虚构其有治疗帕金森病的功效,相关部门可对其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相应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并视其情节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杨老先生可以得到法律规定的“双倍赔偿”,即可以要求生产厂商或销售者双倍赔偿所收12盒的药费。作者:骆昌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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