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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两遇双汇问题肉制品 长沙网友称其必须道歉

2007/5/24 15:19:37 来源:红网

    “我这辈子再也不吃肉制类食品了,真是太恶心了!”中南大学的王同学一天内两次遭遇双汇问题肉制品:一根是出现严重霉变的香甜王火腿肠,一根是尚未拆封包装内含蛆状不明物体的玉米热狗肠。

  5月21日,在接受采访时王同学向红网记者表示,双汇作为国家肉制品免检企业,不应出现如此重大卫生质量问题,要求河南双汇集团必须为此道歉。

  火腿肠霉变内含异物疑似蛆

  王同学是中南大学地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一学生,据王同学称,本月初在校内超市买了一袋十支装的双汇润口香甜王火腿肠。5月6日晚,王同学外出回到宿舍,拿出火腿肠剥开包装准备食用,突然一股刺鼻的异味引起了王同学的注意,仔细一看,发现剥开的火腿肠顶端呈墨绿色,已严重霉变,凑近一闻,散发出一股难闻的烟味。

  “前几根火腿肠都没问题,根据散发出来的气味我估计里面有烟灰之类的东西。”喜欢吃肉制品的王同学只好自认倒霉,于是又拿出前不久在长沙黄兴南路沃尔玛购物广场买的一袋十支装双汇玉米热狗肠。

  不料,王同学惊讶地发现其中一支玉米热狗肠包装袋内,有一形似蛆状的不明物体,“我当时头皮一阵发麻,浑身鸡皮疙瘩,你说要是不小心吃了进去,那该多恶心!”王同学回想起当时那一幕仍心有余悸。

  “双汇必须道歉”

  事后,王同学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认为此事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双汇集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出厂期均在4月中旬,保质期分别在3个月﹑6个月内,不可能过期。”王同学向红网记者表示,两支问题双汇肉制品都已妥善保存并拍照。

  在谈及相关赔偿问题时,王同学说:“赔偿不是目的,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遭遇食品卫生健康问题时,应尽其义务告知其他消费者以免受到伤害。”

  “双汇必须公开道歉,并进行相关赔偿,否则我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王同学还表示,河南双汇集团作为肉制品行业的老大哥、国家免检产品企业,应加强自身产品质量监督,不能因“免检”而放松自我约束,面对已出现的问题,双汇应及时解决并作出道歉。

  双汇作出赔偿并道歉

  5月22日,红网记者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河南双汇集团后,双汇长沙分公司工作人员黄先生于今日下午来到了中南大学,对王同学投诉的问题肉制品进行了检查。

  “霉变的火腿肠可能是在运输或商场货架上接触了尖锐物体,使真空包装袋受损失去了保质功效,我们将对此进行赔偿。”黄先生表示,双汇将按照1:220的比例进行赔偿,按0.45元的单价赔偿金额总计是100元,超出《消费者权益法》1:100的最高赔偿比例。至于玉米热狗肠中的不明物体,黄先生当场将其拆开,检查后称异物是包装封口时热狗肠的残留物质,并不影响食用。王同学仔细查看后认同了此说法,对赔偿也表示满意。

  最后,黄先生代表双汇向王同学道歉,表示双汇食品本身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但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难免出现意外,希望广大消费者能理谅解,并承诺双汇对消费者每一起投诉都将认真调查,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记者 吴庠 实习生 徐喜溶)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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