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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宗庆后的奶酪?(3)

2007/6/11 14:48:54 来源:天下财经

    官司

  ■达能启动法律程序

  达能试图通过与娃哈哈集团谈判收购非合资企业来解决商标使用权的问题,但签完协议后,宗庆后却于今年1月10日致函达能集团,拒绝执行该协议,并开始在媒体上曝光此事。双方在媒体上的口水战由此而生,愈演愈烈。

  5月9日,达能启动法律程序来解决争端。根据当初合资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了8项国际仲裁申请。其中7项

是针对4家非合资公司,诉其未经授权非法使用娃哈哈商标行为,侵犯了合资公司利益。另一项仲裁申请则是针对宗庆后个人,认为宗违反了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

  6月4日,达能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起诉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任法人代表的两家公司,诉其故意侵犯预期商业利益和过失侵犯预期商业利益。达能表示,之所以在美国提起诉讼,不但因为其中一家公司注册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联络地在美国加州,且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为美国公民。

  对此,宗庆后在前日发表的公开信中怒斥达能低价并购不成,便对自己进行个人攻击,甚至将矛头对准其妻女,表示会积极应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评说

  ■普通商业纠纷还是民族品牌保卫战

  娃哈哈与达能的并购风波被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而各方的观点也莫衷一是。声援宗庆后的观点,认为这是一场本土品牌的危机,民族品牌确实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而质疑宗庆后的声音同样不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在其博客中发表观点,认为“宣扬民族感情不等于保护民族品牌”。提出民族品牌的内涵也需要界定,并非广告砸得狠知名度高了就是民族品牌,对民族品牌的过度保护会适得其反。强调市场经济是契约型经济,娃哈哈风波对中国企业的借鉴意义更大的在于要学会严谨制定合同和严格遵守合同。

  专门代理知识产权诉讼纠纷的北京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谢冠斌律师昨天分析,达能与娃哈哈集团之间的这一风波从法律角度看,其实与中资、外资和“民族品牌”毫无关系,实质上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纠纷。合同作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成立并生效。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如果认为不公平,签约之时就可以不接受。既然自愿签署了,就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要信守遵从承诺。这场纠纷中,双方签署的商标转让许可合同是一种在商标转让前提下的排他性许可的转让,那么合资公司作为产权权利人对侵犯自身权益的第三方进行起诉属于正常维权行为。他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应当学会的最基本规则就是要信守合同。“与重视本土品牌相比,重视本土法律的严肃性更加关系到民族利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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