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昆明市场仍存在不合规定保健品

2007/6/18 13:27:45 来源:春城晚报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保健食品命名,向社会发布并实施《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命名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不能使用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以确保保健食品名称的科学、准确、真实。

    昨日记者分别走访了多家药房、超市以及保健品专营店,发现市面上部分保健品专营店中售卖的产品名称还是存在问题。

    例如,《规定》表示,品牌名和通用名间应有文字或符号区分,品牌名采用注册商标的,可以在注册商标名后右上角标示(圈R),或其后加“牌”字;未采用注册商标的及已申请注册但还未获批准的,应在品牌名后加“牌”字,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

    记者了解到,“高效、速效”更多的是出现在药品名称上,保健食品中很难见到,但“第几代”却频繁地出现于减肥保健品上,例如第二代纯植物减肥茶、美国第二代V26减肥胶囊、第三代超级脂肪燃烧弹等。而商店销售人员表示,“没听说过新规定的出台,保健品的名称是由厂家决定,我们只负责销售。”

    《规定》显示,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及其谐音字或形似字,不得使用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与功能相关联的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这条规定很容易让人想起,电视上经常播的“朴雪”、“谓尔舒”等含有谐音名称保健品的广告,记者在人民西路一家保健品专营店看到一款具有清肠作用的“芦荟清畅胶囊”,都是利用汉语中同音异形字的特点打擦边球。其专营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觉得名称是否合规定并不重要,消费者应该关注服用该保健品后是否有效果。”

    一心堂西坝路连锁药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部分保健品的名称出现上述问题,但在昆明市场销售上所占比例不大,市面上最热卖、最主流的产品仍然是胶囊类保健品与螺旋藻保健品,例如“绿A”、“小麦胚芽油”、“蜂胶胶囊”等产品,而这些产品的名称都符合相关规定。”

    据悉,《规定》出台后不少企业表示,由于《规定》中并没有对已经取得保健品名称的产品该如何处理作出明确指示,如果国家要对已经取得保健品名称的产品“动刀”的话,希望能给企业一定的过渡期。(尚耀东)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