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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农村食品监管“四制”

2007/6/27 8:42:21 来源:千龙健康

    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为整体提升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化,保证消费安全,真正建立起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年初,山东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总体工作安排,在对基层积极调研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提出在农村食品市场引导经营者试点推行“一户多档制”、“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裸(散)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并确定章丘市、临淄区、青州市、岱岳区和庆云县为省局“四制”推行试点单位。经过一段时间试点、探索,目前,除原来的五个试点县(市、区)基本实现无缝隙覆盖,全省还有46.7%的乡镇食品经营业户建立了“一户多档制”,47.1%的乡镇食品经营业户建立了“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33%的农村大集熟食经营业户建立了“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56.9%的乡镇食品经营业户、35.8%的村级食品经营业户以及46.4%的农村大集食品经营业户建立了“裸(散)食品标牌公示制”。今后,“四制”工作将在全省全面推开,争取年底在全省农村所有食品经营业户都建立起“四制”。
  实践证明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紧紧抓住了流通领域这一监管重要环节,严格控制食品在农村地区的流通渠道,及时搜集和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有效地追根溯源、控制局面、减少损失、稳定社会,对维护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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