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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与宗庆后:到底谁违规?到底谁会赢?

2007/6/30 22:45:32 来源:网友
央视《对话》栏目正在制作有关达能与宗庆后之争的节目,下面这是我应约致该栏目负责人的信,以陈述我的不同于其他人的观点。发表在这里,供大家讨论。

  6月14日晚,我应邀参加奇正管理俱乐部每周聚会,当晚研讨主题是宗庆后与达能之争,根据主持人、《中外管理》杂志社主编杨光的要求,我作了第一个主题发言,受到大家热烈的关注。之后北京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等专家也作了主题发言。

  对于宗庆后与达能之争,国内不少精英人士持有大致这样的认识:

  一、中国已经入世这么多年,就应该按通行的国际规则和法律准则做事,人家达能就是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事,没什么不对。我们不应该凭着所谓的狭隘的民族情绪,意气用事地支持宗庆后。

  二、你宗庆后不管什么理由,不按合同办事就是违约,这种行为就是不对的,我们不应该庇护这种违反合同、挑战规则的行为。而宗庆后刻意挑起和利用民族情绪就更不对了。在这种情况下,若我们(带着民族情绪)站到宗庆后一边,会影响中国企业和中国市场的整体形象,不利于中国企业今后的国际交往与合作。

  三、甚至一些人出于个人对宗庆后为人为事风格的成见,以一种或多或少的幸灾乐祸的心态来看待宗所陷入的困局。

  四、无论是否同情和支持宗庆后,多数人都倾向认为,人家达能手上拿出合同,有黑纸白字,甭管你宗庆后怎么委曲,这次他恐怕很难赢得官司。

  我认为,上述认识,一方面反映了中国精英层对待外来资本开放的国际胸怀和宽容意识,这无疑是值得肯定和欣慰的,它反映了我国社会精英层进步和成熟的一面;但另方面则反映了大家陷入了一个极大的误区,掉进了达能精心营造的舆论陷阱。也许将来的事实可以证明,中国精英层的这种反映,是达能在给娃哈哈设计合作圈套的过程中,早就预料到并期待着的。

  我的观点:

  一、这起事件,是达能违规在先,而不是宗庆后违规在先。达能在1996年与娃哈哈合资后,又大肆参股乐百氏、正光和、汇源、蒙牛等娃哈哈的主要竞争对手,这么做违反了有关同业竞争的基本准则,极大的伤害了娃哈哈的利益和情感。面对达能的这种肆无忌惮的破坏合作惯例与规则的行为,宗庆后以娃哈哈商标搞体外公司,既是迫不得以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更何况,宗以娃哈哈品牌搞体外公司,又不是一天两天,显然达能是早就知道的,但它一直没有提出异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默许。再则,娃哈哈商标所有权一直是属于娃哈哈集团的,提交给国家商标局的合同表明,而合资企业顶多只是出于双方的“默契”(李肃所谓“阴合同”中的约定,其法律效力很难说,因违背了给国家商标局的“阳合同”)而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再高也高不过所有权嘛!

  二、达能在中国市场的种种行径表明,它是一个打着规则的幌子,事实上干着玩弄规则、玩弄法律、玩弄中国企业和中国市场、玩弄并逐步扼杀一个个中国品牌的这么一个非常不道德的、不正义的、不择手段的、甚至有些不可理喻的外资霸权企业。它的行径真正反映了某些不良外资的“狼”性,虽然它批着规则和法律的“羊”皮。

  三、宗庆后本来只是一个成功的有影响的中国企业家,但在达能事件发生后,他已经不知不觉地、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抗拒外资霸权侵略的民族英雄,他也应该把自己塑造成这样一个民族英雄,并且努力扮演好这个角色,尽最大的努力,并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去保护和捍卫哈娃娃这个民族品牌及中国纯净水产业的整体利益。

  四、正如毛主席说,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达能实际上也是一只纸老虎。它看似强大、看似理由气壮、胜券在握,实际上它虚得好,漏洞百出。只要宗庆后运作得当,完全可以打败它!最后的结局,有可能是双方达能调解妥协,而妥协当从达能在娃哈哈品牌问题上先让步开始。宗庆后完全有条件、有机会在这场竞争中获得完全的胜利,而陷达能于完全的失败。

  五、宗庆后目前手里最大的牌就是民意牌、民族牌、民力牌。

  民意牌就是来自社会舆论和娃哈哈的广泛消费者的支持。包括娃哈哈集团的全体员工,他们都会支持娃哈哈的。这是最重要的。此外,即使就国际民意来说,如果我们把达能玩弄规则的行径及其动机、本质揭露到位,它也很难赢得包括欧洲企业界和欧洲市场民意的支持。

  民族牌,就是来自中国政府的支持。中国政府去年已通过法规文件,明确表明知名品牌涉及国家战略利益和经济安全,应予保护。此外,达能此次一旦阴谋得逞,将意味着它今后更加肆无忌惮地在中国市场上打着规则和法律的旗帜,玩弄中国企业和中国品牌,也将意味着更多类似达能的不良国际资本财团会到中国市场上来兴风作浪。所以,中国政府必须在国际规则充许的范围内,考虑以合适的合理的方式来保护娃哈哈。

  民力牌,就是娃哈哈的国内合作伙伴和经销商网络。目前他们已宣示支持坚决支持宗庆后。这是宗庆后和娃哈哈在国内市场上的根,只要这个根不死,宗庆后就不会倒,娃哈哈就有救!

  宗庆后把这个三张牌打好了,充分放手发动群众,达能可抗,困局可解。

  六、达能应当知难而退,否则它有可能输得一败涂地。

  达能与宗庆后争夺的核心是娃哈哈品牌。要知道,品牌的根本力量来自社会信任。品牌力的根本是社会信任力。就目前来说,娃哈哈的主要市场在国内。只要把舆论公关的工作做到位,充分地发挥中国民意,发动中国政府的力量,发动企业界和经销商网络的力量,达能最终只能知难而退,如果他的法国决策层足够明智的话。

  否则,如果宗庆后的舆论公关工作到位了,将使达能在中国消费者当中名誉扫地,从而有可能彻底丧失在中国市场的长远利益。从政府到消费者到各界经销商,都会把达能视为蓄意为中方合资者设置陷阱、欺骗中国消费者、试图侵吞中国知名品牌、试图在中国谋取垄断利益的西方资本霸权侵略势力。这种舆论攻势一旦起来,达能在中国就完了。

  达能与宗庆后当初签有阴阳两份合同,“阳合同”先签,只有二页纸不到,是给国家商标局的;“阴合同”之后由双方私下签定,然后揣兜里,“阴合同”违背了“阳合同”,也违背了国家商标局规定的政策,因而一直未见光。现在,达能居然“大胆”地拿出这个“阴合同”来卡宗庆后,说你当初承诺娃哈哈这个商标若用到合资公司以外的产品,必须得到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这个合同的法律效力显然是成问题的,但这里姑且认为它完全有效吧。那时候,即便按这份“阴合同”,把娃哈哈品牌给达能好了,宗庆后可以再换个比如“爽歪歪”之类的新品牌,然后公告天下,这样从经销商到中国普通消费者都会去买“爽歪歪”这个新品牌,而拒绝买娃哈娃。这就相当于活生生地把娃哈哈吊死达能的手里,让他得不到任何利益,“赔了夫人又折兵”。当然,不到最后一步,宗庆后决不可以、也决不会放弃娃哈哈商标和品牌所有权的。

  七、宗庆后一定要做好法律文章。从法律角度而言,宗庆后要提出这样的诉求:其一,达能在合作中蓄意设计陷阱,违反了基本的诚信原则;其二,达能在合资娃哈哈后又一再合资其它众多竞争对手的行为,极大的伤害了娃哈哈的情感,侵害了娃哈哈股东的利益;其三,娃哈哈商标所有权本来就一直属于娃哈哈集团,体外公司使用娃哈哈品牌的情况,是正当的,并且也在事实上得到了合资公司的默认和许可。就是说,要强调,不是我宗庆后先背约,而是达能一再背信弃义,蓄意地玩弄法律阴谋,侵害我们的情感和正当利益。

  但是,绝不能光靠法律,法律与法律之外的手段都要用足,而要打败达能,功夫还是在法律之外!

  八、在国际合作中,如果契约精神与中国企业乃至产业利益发生冲突,企业家不能隐忍,要坚决抗争。因为这种抗争已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企业和产业利益,这是社会利益。捍卫这种责任,是企业家的天职。要尽可能把问题公开化,以正当的透明的方式,求得社会力量的理解和支持。否则,单个地与外资企业在私底下对抗,肯定会落下风。

  九、娃哈哈与达能的纠纷,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它给我们的沉痛教训是:中国民族品牌在与外资合资过程中,论资本、技术、品牌和市场操作能力,我们都处于绝对的劣势。但是这不要紧,重要的是,我们一定要充分把握自已的核心优势——本土优势,市场优势,并通过巧妙有效地表达和使用这种优势,牢牢把握制定合作规则的主动权。

  道理很简单,你外资再牛,既然你要到中国市场来,要跟我合作做中国市场的生意,就得听我的,因为我懂得中国,我懂得中国市场,我懂得中国消费者,我懂得中国政策和法律,所以,在制定游戏规则方面,你得听我的,否则,让你来玩玩,你玩不转的。

  这就是说,在与外资合作的过程中,制定规则的主动权在我们手里,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轻易出让这个主动权,它包括股权结构的设计(要从一开始就设计限制性条款,确保外资的股份最多不能超过多少比例)、核心人员的任用等等。

  十、就外交层面来说,达能已通过法国外交部向中国政府施压。但中国政府完全可以将中国民意对达能所作所为的反应清晰、完整、准确地告诉法方,作为一家著名的法国企业,达能的形象已经伤害了法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的整体形象,这对法国是不利的。法国在欧洲大国当中是与中国政治关系最好的国家,当法国与中国的贸易总额却比其它大国低得多,与法中政治关系不相称,法国一直对此感到抱怨。而达能正在自已把自己逼进中国市场的死胡同,而且正在伤及法国企业界在中国市场的整体形象。如此,法国政府将没有理由对中国施压,他应该从国家整体的产业利益和形象的角度考虑如何对待达能。如此,达能还可能有救呢。我对于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起诉达能的看法:

  李肃起诉达能的原因、意图、动机、意义等,我认为是值得欣赏的。

  如我上面分析,在达能与宗庆后的这场争夺战中,达能如果得逞,将会有更多的“达能”公司出来,来打着所谓的规则和法律的旗号,事实上肆意玩弄规则,玩弄法律,玩弄中国的合作者和中国市场,这种带着鲜明的不良动机、有意设计陷阱、有意诱骗中国合作者来共同破坏中国市场环境、得逞之后又千方百计把中国合作者甩到一边乃至置于死地的做法,一旦漫延开来,外资公司就真的一个个都变成“狼”了,中国市场就真的群“狼”乱舞了,我们将损失的可不是一个娃哈哈品牌的问题,我们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就会被肆意破坏和操作。

  所以,在这种大是大非面前,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和有清醒头脑的中国学者,作为中国咨询业的领军人物,李肃奋起起诉达能的行为,是出于对这起事件的实质和后果的深刻的认知,出于对维护中国市场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规则的社会责任的勇敢自觉的承担。

  正是因为有了李肃作为光明乳业股东代表的诉讼,才使得那些权益同样受到达能侵害的沉默的大多数人的权利得到了声张和维护,而这些沉默的大多数之所以沉默,是因为许多小股东没有能力做这件事,缺乏相关的行动能力,甚至缺乏对这件事情的法律方面的认识能力,就是说他们不知道达能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伤害了他们作为光明乳业股东的利益,不知道他们有资格起诉达能。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由李肃站出来,作为光明乳业的股东代表站出来,起诉达能,于公于私都是一件非常具有建设性意义的事情。他这么做意味着为大多数人讨回了公道,从整个社会而言,是节省了社会成本。他的行动直接打击了达能肆意玩弄市场规则、肆意玩弄合资伙伴利益的丑恶和不当行径,这对于促进我国市场秩序的健康完善,意义重大。

  当然,我不愿评价李肃起诉达能的行为背后是否有他更多的利益考量,但撇开个人利益动机不谈,李肃起诉达能的行动体现了中国社会力量的自觉,体现了中国民间精英人士的自觉,也是中国社会和市场力量发育成熟的象征。所以,哪怕他是炒作,我也认为这是一种高明的值得赞赏的具有社会建设性的炒作。

  如果和谐社会意味着对于达能这种不良外资的丑恶不当行径的近乎麻木的集体宽容,那么,中国将如何进步?我们民族产品还要不要发展,我们的市场经济秩序还要不要维护?

  胡奎:北京尧舜圣智管理文化与品牌战略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任新华社记者、了望东方周刊主笔、中国太平洋学会会长助理等职,社会问题观察家,企业文化与战略学者,“共生力”理论提出者,著作《从竞争力到共生力——企业、财富与社会幸福之谜》即将由北大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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