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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与 达能的中西式“离婚大战”

2007/7/16 15:15:5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杨眉
  进入7月,宗庆后和达能之间的“孩子(娃哈哈品牌)争夺战”又推向了新一轮高潮。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的“中国式离婚”闹得满城风雨,达能的“西方式离婚”也咄咄逼人,双方似乎都在竭尽全能地“揭老底”、爆新料。
  宗庆后很生气 娃哈哈集团愈战愈勇
  —召开全球新闻发布会,将“中国式离婚”进行到底
  作为争夺战的一方—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继续保持其4 月3日主动向媒体曝光申诉“娃哈哈遭遇达能强行并购”的姿态和作风,不断向媒体公开披露越来越多的合资背景资料和纠纷细节,发布渠道也越来越广;而宗庆后在访谈中依然动情地向人倾诉:“娃哈哈是我的孩子”,发誓要“为捍卫我们中华民族的利益而战”;在战术上,娃哈哈集团更是愈战愈勇,除了感情牌,也打起了法律牌,对达能发起了更为猛烈和惹眼的“进攻”。
  7月3日,娃哈哈集团在杭州召开了“争夺战”以来的第8次,也是最大规模的一次新闻发布会—全球新闻招待会,面对包括达能故乡法国的数家媒体在内的20多家海外媒体和250家国内媒体,宗庆后作了长篇演讲。他首先表态说,娃哈哈的品牌尽管是他本人与所有娃哈哈员工在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下创造出来的,但并不是他宗庆后的,亦不仅仅是娃哈哈员工的,而是中华民族的,是中国人民的品牌,与达能抗争是为了捍卫国家的民族利益。而他之所以要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实真相,是因为“达能不断地在媒体上对我们进行攻击,发布不实言论,混淆是非,把自己打扮成按合同约定行事,将我们贬为缺乏契约精神、违反合同、挑战规则的行为者。”会上,宗庆后还提供了达能在同业竞争和董事方面违法的一个新证据,即达能方面派出的三个外方董事,同时还兼任了与娃哈哈合资公司相竞争的公司的董事或者董事长职务,这违反了中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7月8日,在CCTV2的一场以“宗庆后的中国式离婚”为主题的大型谈话节目中,宗庆后一出场就表示,“最近心情很舒服”,因为“一吐为快”;指出达能在“合作10年中,没有帮上一点忙”,“技术上也没有,管理上也没有”;而对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关于商标协议的说法和解释,评价为是“闭着眼睛说瞎话”。并再一次表示,尽管娃哈哈集团在1996年确实以娃哈哈品牌作价1个亿入股合资公司,但此后的品牌转让过程至今并没有完成,即娃哈哈品牌的转让合同无效,娃哈哈品牌不归合营公司所有,而依然归娃哈哈集团所有。
  7月10日,娃哈哈集团又向媒体透露,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沈阳娃哈哈起诉达能中国区总裁秦鹏一案,索赔金额高达500万元。
  至此,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的战术已经从单纯的舆论攻势上升为“拿起法律武器”。
  达能不温不火 “依法办事”也爆猛料
  —“西方式离婚”步步逼近,“孩子”决不放弃
  当宗庆后义愤填膺、轰轰烈烈地将其“中国式离婚”进行到底的时候,纠纷事件的另一方—法国达能,其“防守”套路和节奏似乎看不出有太大变化,依然有条不紊地按照其“西方式离婚”规则和惯例步步逼近—避谈感情、依法办事、财产权决不放弃。
  除了向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提出8项仲裁申请,并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作为“非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一的宗馥莉(宗庆后之女)等人的法律行动之外,7月12日,达能也一改自争夺战事件发生以来大多保持沉默、以静制动的战术,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其法律行动进展。
  不过,与娃哈哈集团新闻发布会大多由宗庆后担当主角不同的是,达能的新闻发布会上不见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的身影,主角是达能的律师团。且达能方面明确表示,此次发布会只向媒体公布此前在美国提起的诉讼和杭州商标仲裁的最新进展,其他问题不作表态。
  但是,这场由律师主导、充斥着繁琐的法律程序和枯燥的法律语言的新闻发布会,却透露或暗示了一个最通俗的新闻爆料:宗庆后伪造签名。
  负责本案的律师陈冬介绍说,由于宗庆后的女儿和妻子试图拖延时间,拒绝在美国应诉,他们将根据《海牙公约》,通过中国司法部法律中心完成递交文件,但 “诉讼本身还将在美国进行。”随后,陈冬又说:“根据目前的调查,我们可以确认有人通过伪造美籍华商陈仲华(Jack Chen)的签名,成立了一家控股四个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离岸公司‘Honour Bright’。”
  达能方面提供的有关陈仲华的《证词》和《补充证词》中的相关内容显示,陈仲华表示从未听过这家离岸公司以及由它控股的四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名字,更未签署过与之相关的文件,所以可以肯定该签名是盗用的。而签名模仿的是陈仲华在1999年颁发的护照上的签名,这一签名他早已不再使用。
  陈仲华是美籍华人,现居美国加州阿凯迪亚市,多年来为中美两国的公司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并因此于12年前结识宗庆后,双方在近年有过多次交往。
  据陈仲华回忆,有两种情况可能导致签名被盗用,一是他曾与宗庆后协商共同在香港成立公司,并递交了护照的复印件;二是他曾于2005年到过杭州,并提供了护照的复印件给娃哈哈,让他们代订机票。
  达能提供的材料还显示,陈仲华介绍说,他今年4月份接到大陆记者电话询问,才知他成了与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有关的离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吃惊之余,他给宗庆后去电话询问原委。宗庆后称媒体报道不实,并称他已叫记者不要再写文章。今年5月,陈仲华又给宗庆后发传真,但没有得到进一步答复。
  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一事,达能表示,他们已于日前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裁决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与合资公司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呈交“娃哈哈”商标转让的书面申请并递交与之相关的必要文件材料。
  除了在法律上步步逼近,达能在态度上也一改最初的“和气”,变得咄咄逼人。如在声明中就措辞严厉地指责说,“娃哈哈集团的所作所为严重违背了自己在转让协议中所做的保证和承诺,同时也背弃了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
  离婚大战:将以何种方式结束
  同一场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宗庆后用民族品牌沦陷和民族情感唤起人们的响应,达能则一直强调应当遵守当初签订的合资合同条款。而登录双方的官方网站,差异更是一目了然:达能集团的官方网站,现在与以前没什么区别,依然将娃哈哈位列达能的四大强势品牌之中,并被描述为“中国最流行的品牌之一”;但在娃哈哈集团的网站上,赫然醒目的是宗庆后致达能集团的公开信,明白无误地宣告已进入“战争状态”。
  对于这场有两大名角主演的中外离婚大战,正可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当众多网民自发在网上组织谁是谁非、支持与反对大论战的时候,一些资深的投行专家和法律人士也给予了很多理性分析、点评和建议。
  如投行界资深人士、易凯资本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王冉,他多次撰文就该案件中涉及国际并购业的一些行规以及游戏规则,以及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表现,作了通俗易懂的解读和点评,特别指出了中国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家应如何在国际化进程中不断成熟和完善,甚至对宗庆后和娃哈哈集团的情绪化、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等做法给予了不客气的批评。(详见P25)
  而对达能在解决娃哈哈品牌归属上采取的 “协商模式”,外界评价则大不相同。赞成者认为,这体现了达能“在商言商”的大家风范和职业素养,反对者则认为,正是达能在这一事件上最初的“非法律途径”让事件失控。
  如某法律界人士就对记者评价说,既然达能一开始就认定“宗氏娃哈哈公司”(注:指宗庆后和其家人在合资公司之外利用娃哈哈品牌注册成立的公司)侵犯了合资公司对娃哈哈品牌的专用商标权,就应该直接走法律途径,告其侵权。但达能却于去年12月与宗庆后签署转让协议,用40亿人民币来购买“宗氏娃哈哈”的51%股权。“这实际上是默认了宗氏娃哈哈的利益合法,第一步棋就错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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