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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对酒类实行“溯源”管理 全过程跟踪监控

2007/8/5 12:29:46 来源:网友

  8月1日上午,记者从威海市贸易办获悉,威海市于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威海市在酒类经营者中实行溯源制度,加强对酒类商品自出厂至销售终端全过程的跟踪监控。

  据了解,该《意见》是为推进酒类流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安全化而出台的。《意见
》中所称的酒类经营者范围包括从事酒类批发(含酒类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零售(含餐饮、酒吧、夜总会、歌舞厅等)、储运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意见》中所称的酒类,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而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对酒类经营者实行溯源制度,重点在于推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即自8月起,批发、销售酒类商品的经营者,均需填制此单,并在生产流通中做到单随货走、一货一单、单货相符。酒类经营者要妥善保管此单,不得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同时,威海市还将对酒类经营者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即酒类经营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在市区、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记者 郑晓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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