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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和娃哈哈共同的敌人(4)

2007/8/16 14:44:12 来源:网友

    首先在1996年,达能在明知合资公司不能依法持有娃哈哈商标的前提下,又跟宗庆后签下“阴阳合同”。自私自利的本性,让达能很快精通了中国式并购,即只要保证当事人足够的利益,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实现自己最“卑劣”的梦想。于是,一个公然违背中国法规的“阴阳合同”出笼,一系列有争议的协议就此出台,并且“大行其道”。

  合资公司成立以来,达能接受宗庆后的一系列苛刻条件,比如,董事长总经理一个人当,不干涉经营事务,公司只能设宗庆后一个总经理,不设副总经理,以保证宗庆后的绝对权威,达能派出的技术员与销售策划师也被赶出了合资公司。达能甚至认可公司“多个经营主体一套班子”这种反常方式,认同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这种有反跨国公司常态的行为,用意不知道何在。

  在这场纷争中,达能一直以来标榜的公司社会责任荡然无存,我们看到的是资本牟利的本性。

  我们原本期待作为世界500强公司之一达能,和作为民族品牌象征之一的娃哈哈有更得体的行为,是遵守社会规则的模范生。但是我们颇为失望。

  在“达能和娃哈哈”的商战中,达能和娃哈哈真正的共同敌人是:由对法治的“漠视”及企业家精神的“误读”,而带来商誉的丧失和市场的变换。网上有很多人表示不再购买达能的产品,而更日益明显的事实是,娃哈哈“水王”的地位正被康师傅等赶超。

  这或许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人民网自8月7日开始陆续推出的“娃哈哈达能之争”系列评论报道,到今天暂告一段落。这组报道刊发了各方的述评、网友声音、专家观点,市场角色等,较完整地梳理了相关情况,充分肯定了有关跨国企业及民族企业多年来的成绩,也指出了发展即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以企业家精神,法治观念,商誉及市场为重点,探讨了这场“争论”或“商战”的共同敌人,报道推出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关于“娃哈哈达能之争”的讨论还远没有结束,中国民族产业与世界跨国企业的和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家精神的建立与蓬勃还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相关问题,为推动落实“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实现“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继续努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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