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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口岸出口首批带有产地证明水果

2007/8/30 14:33:36 来源:中俄经贸时报

    8月28日,一批来自内地带有产地证明的葡萄经绥芬河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顺利出口俄罗斯。这是绥芬河口岸首次检验检疫放行带有产地证明的出口水果。

    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黑龙江省检验检疫部门有关加强输俄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精神,8月16日起,绥芬河检验检疫局对出口果蔬实施新的检验检疫监管办法。新办法要求出口的高风险品种水果必须来自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果园或包装厂,其他品种的水果报检时需提供货物产地证明,并且要求外包装标识必须完整、规范、准确与产地信息相符。

    工作人员表示,首批带有产地证明的水果的顺利出口为其他品种的水果按照新办法出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高磊 秦圆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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