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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尚有出口食品未申领“QS”

2007/9/5 11:24:17 来源:网友

    9月1日起,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所有食品将一律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此举的目的在于保证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打击食品非法出口行为,维护我出口食品声誉。但据悉我市尚有一些出口食品没有申领“QS”标志。

  另据了解,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出口食品有水产品及其制品(包括冻品和深加工品)、大米、茶叶、调味品、糖果、糕点饼干、食品添加剂等诸多类别。我市的食品出口企业涉及加施标志的产品主要有水产品、琼脂、卡拉胶、糖果等类别。按规定,以上食品凡有销售,必须在包装上加施检验检疫标志,但目前我市有的食品企业还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QS”申请。

  为此,石狮检验检疫有关负责人提醒食品出口企业要引起足够重视,认真做好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QS”标志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加施标志的监督检查、抽查核查等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或伪造、变造、盗用、买卖、涂改等违法改变检验检疫标志加施状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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