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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进行4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7/9/8 11:47:06 来源:网友

    “超市、商店销售的食品中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必须马上下架,并且保证同类食品24小时内退市。”这是昨日上午,记者从沈阳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将被强制退市的不合格食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的食品;应为QS认证的,但在食品外包装上没有QS认证标识的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等。

    沈阳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张文龙说,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在为期四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沈阳市工商局还将重点整治食用农产品、商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和进出口商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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