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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保健食品促销“掺假”多

2007/10/24 9:11:02 来源:网友

    福山工商部门最近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一些不法商贩采取各种欺骗手段向中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将保健食品的作用任意扩大,宣传其具有药品的疗效,使一些消费者上当受骗。

  由于这些保健食品促销虚假宣传一般选在早晚监管部门还没有上班或已下班之后的时间进行,地点一般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甚至居民家中,属
于监管的盲区,具有较强的隐藏性,给市场监管造成一定困难。

  工商部门有关人员说,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现象主要表现在:

  借赠药之名推销产品。通过发传单等形式,采取赠送“药品”等手段,吸引大量的中老年人排队前去索要“药品”,并利用医疗机构、国家机关、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和“托儿”现场宣传典型病例神奇治疗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诱惑老年人掏钱购买保健食品。

  借“义诊”推销产品。部分保健食品厂家直接到社区、农家乐、广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开展“免费检测”等活动,用虚假的检测结果吓唬消费者,进而推销产品。以“义诊”名义和“提供上门免费服务”等为由,获取中老年人的联系电话,以达到今后推销保健品的目的。

  “亲情式”推销。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试用、短途旅游促销等各种“亲情式”推销,让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名不副实的保健品。

  经销商无固定场所,无消费凭证。部分保健食品经销商为了骗取消费者的钱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向消费者出具任何消费凭证,让上当的消费者无法找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工商部门发布的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是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是否标注齐备,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二是不可轻信街头巷尾身穿“白大褂”的“游医”和所谓“专家”们的“权威结论”,特别是对一些“患者”的“现身说法”更不要轻易相信。三是购买保健食品最好到直销店或信誉较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销售商店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轻易购买上门推销或无固定场所推销商的产品。四是索要购物凭证。购买保健品一定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事后维权。五是核对凭证内容。仔细检查发票上记载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与实际是否相符,所盖公章字样与经营者名称是否一致。(记者 德强 通讯员 青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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