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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立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007/11/13 13:22:49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11月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孔郭惠清一行5人到访深圳检验检疫局,双方就香港特区政府筹备中新的食物安全规管架构、供港蔬菜车辆改行深圳湾口岸的可行性以及供港果园及包装厂注册的落实情况等问题进行了磋商,并达成共识。双方强调,要随时保持畅顺的联络与沟通机制,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致力于保障香港民众食物安全。

    深圳检验检疫局局长刘胜利对香港客人的来访表示欢迎。他表示,一直以来,深圳检验检疫部门把确保供港食品的安全卫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多项严格把关、严密监管的措施,有效保证了香港同胞吃得放心。他说,多年以来,深港双方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通报机制。他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更紧密,合作更深化。

    孔郭惠清首先代表香港卫生及食物局以及香港市民对深圳检验检疫局长期以来为确保供港鲜活商品的卫生安全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她通报了特区政府拟立法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新措施,包括制定新法规《食物安全条例》、实施进口商和分销商登记制度、高风险食品卫生证书要求、不合格食品强制召回、建立与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相似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营养成分标签制度等,并为此设立了分商品和分阶段实施的时间表,计划在未来2至3年完成。

    随后,双方就香港新的食品安全规管架构对供港产品的影响,特别是香港拟建农兽残标准体系、实行营养成分标签等制度对供港食品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其具体的内容提出了一些建议。双方表示,要在确保供港食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保证供港食品的安全;通过进一步的沟通与协调,尽可能实现相关工作的平稳推进。

    深圳检验检疫局还向香港客人通报了1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所有出口水果全部来自注册果园和包装厂这一措施的落实情况。目前,深圳检验检疫局受理注册申请并进行评审的出口果园有1家,包装厂有12家,其中1家果园和11家包装厂通过评审,在11月1日前获得了注册登记证,另有1家包装厂在整改过程中。11月1日起,深圳检验检疫局已对出口果园、包装厂实施属地管理,出口果园、包装厂的日常监管和出口水果的检验检疫由出口水果果园或包装厂所在辖区的分支局负责,同时实行产地供货证明制度,目前实施情况良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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