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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成关注焦点(4)

2007/11/26 9:03:22 来源:网友

  达能提供新材料

  达能亚太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提供的资料中,还反映了当年娃哈哈集团改制时宗庆后本人的股份比例以及股权定价。

  这两份资料分别为:娃哈哈集团《关于要求审批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实施方案的报告》(杭娃集字[99]137号)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容显示,1999年娃哈哈集团改制时,娃哈哈集团将5.14亿元的净资产的49%转让给经营者宗庆后和职工,实行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其中,宗庆后占60%,占有1.5亿股,占公司股份的29.4%。按照当时的定价每股1元计算,宗庆后应支付股价1.5亿元;在实际支付时,经过优惠19%、奖励等方式,宗庆后实际支付金额6400多万元。

  达能方面还向记者透露,自1996年以来,与达能合资的“娃哈哈”身份性质前后并不一致。即:从1996年到2000年,双方合资成立的多家企业的中方,都是有国有股的“娃哈哈”;而从2001年起,与达能合资的中方,是没有国有股的娃哈哈,即所谓的“宗氏娃哈哈”。在达能亚太提供的一份有宗庆后签字的、2002年7月娃哈哈集团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的文件中,娃哈哈集团表示:“在过去几年中与达能下属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许多合营公司”,“根据中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超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额”,因此在2001年成立的长沙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和潍坊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中,以及今后与达能或者其下属公司共同投资的合营公司中,“我们都同意让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原文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来投资,作为合营公司的中方”;明确同意并确认这些合营公司与先前娃哈哈集团与达能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公司具有完全相同的地位、纳入统一的管理、享受同等的待遇,“一样按照一九九九年五月签定的商标许可合同的规定使用‘娃哈哈’和‘非常’商标”。

  达能亚太提供的另一份资料显示,宗庆后在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中拥有60%的股份。

  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他表示相关问题可以到工商部门去核实,随即挂断电话。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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