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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入市 先验“身份”

2007/12/4 10:26:10 来源:网友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三亚要求所有食品经营户(包括商场、超市、批发店、食品固定摊位)都要实行食品准入制度:每一件食品在进货前,都要先验食品“身份”证,包括生产厂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食品名称、进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资料数据也要详细记录在进货台账中。凡不能如实提供上述资料的食品,食品经营户有权拒绝进货,将其杜绝在市场之外。

  据了解,三亚工商部门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加强三亚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几个月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培训569名食品经营户。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食品经营户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要求经营户在经营食品过程中对每一批食品都要进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工商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将随机抽取商品,检查进货台账及相关票证,凡票证不全、记录不明的,一律责令下架、封存并限期提供食品的相关资料。如经营者在期限内仍不能表明这些食品的真实“身份”,工商部门将依照《特别规定》予以没收并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经营资格。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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