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企业资讯 > 正文

杭州仲裁娃哈哈拥有商标

2007/12/12 13:03:00 来源:中国企业报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资伙伴达能集团的“娃哈哈商标仲裁”有了结果。日前,双方收到杭州仲裁庭的裁决:“娃哈哈”商标属于娃哈哈集团所有,终止此前与达能合资公司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达能当天发表声明“对裁决结果感到震惊”。
  娃哈哈今年6月在杭州市申请仲裁,要求终止《商标转让协议》,其主要依据是国家商标局在2007年6月7日给浙江省工商局的《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审核情况的复函》。复函说:“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转让娃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娃哈哈注册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我局根据规定均未同意转让。”
  此外,对于达能合资公司要求杭州娃哈哈集团继续履行商标转让合同义务的仲裁请求,仲裁庭认定“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期限”。(胡笑红)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