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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提高食盐价格 超市遭罚五千

2007/12/29 16:17:55 来源:贵州商报

    12月12日,贵州都匀地区一家大型超市擅自提高食盐价格,导致黔南州境内都匀、福泉等地不明真相的群众争相购买食盐,在社会上引发恐慌,影响恶劣。12月27日,都匀市物价局调查后对擅自涨价食盐的超市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食盐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必需品,其定价由国家统一管理。零售价格如需变动,必须经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明文规定方能调整。然而,12月12日13时许,都匀某超市在个别食用盐经营户进行跨区域大批量(十余箱约800包)采购的刺激下,该超市一名“课长”(系管理人员职务名称)竟然擅自提高食用盐零售价格,将原价为每包1.30元/500克的食盐提价为每包2.00元/500克,违法涨价幅度达到61.54%,并由此引发了来自都匀、福泉等地不明真相的群众大批量购买食用盐。该事件迅速在黔南州内引起强烈反响,甚至出现了食用盐抢购风,造成多个食盐销售点临时脱销。在该超市提高食用盐价格的当天,其他商场及超市的销售量旋即比平时增加5倍以上,个体食用盐销售经营户的销售量比平时增加2-3倍。

    都匀市物价局接到市民举报后,于当天下午2时40分抽调人员对市内主要超市和商场进行调查,并当场纠正了擅自提价超市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恢复食盐的零售原价,同时对已经售出的高价食用盐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抢购食用盐事件发生之后,黔南州、都匀市两级物价部门还立即与黔南州盐业公司取得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治理盐业市场秩序。事后,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黔南州盐业公司已经上报增拨计划,确保黔南州食用盐的稳定供应。并要求各超市和食用盐经营销售点在醒目处张贴食用盐的价格、违法涨价举报电话及“食用盐供应量充足,现在敞开卖”等字样。

    12月27日,都匀市物价局对擅自涨价食用盐的超市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其违法销售食用盐所得收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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