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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颁布种菜卖菜“十不准”

2008/1/7 14:30:10 来源:人民网

    记者近日从镇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镇江已率先全省推出并实施《种菜卖菜“十不准”》,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安全菜”。

  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食品处的李世荣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种菜卖菜“十不准”》,它们分别是:不准在空气、水质、土壤严重污染的地区种菜。严禁在菜田保护区及周边地带倾倒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排放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或污水。不准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淘汰农药。不准超剂量使用农药。不准使用有毒化学物品或非食品清洁剂洗涤蔬菜。不准向蔬菜注水和用不能饮用的水浸泡蔬菜。不准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准的蔬菜。不准销售腐败变质的蔬菜及半成品菜、盆菜。不准用污染的器具、包装物存装蔬菜和用被污染的车辆装运蔬菜。不准将蔬菜和其它有毒物品混装、运输。不准销售假冒的无公害蔬菜,欺骗消费者。“十不准”由镇江市人民政府蔬菜副食品办公室颁布,通俗易懂,不仅被印成宣传页发放到菜农手中,同时张贴在各大菜市场醒目位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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