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山葡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吉林、辽宁、黑龙江、广西等4个省、自治区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8%。
此次抽查对山葡萄酒产品的酒精度、大肠菌群、铅、苋菜红、胭脂红、糖精钠、甜蜜素、安塞蜜、感官以及标签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两个方面。一是个别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山葡萄酒产品中不允许添加各种着色剂和甜味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苋菜红、糖精钠、甜蜜素、安塞蜜;二是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苯甲酸等。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记者昨天走访广州部分超市和批发市场,均没有发现有问题山葡萄酒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