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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蔗农怀疑糖厂地磅不准欲拉回甘蔗竟遭拒

2008/1/23 11:58:54 来源:网友

    澄迈金江镇的蔗农廖远亮,前去澄迈程鹏糖业有限公司恒生糖厂销售甘蔗,因怀疑糖厂过磅不准,便提出要把甘蔗拉出去另找地方重新称,结果遭到糖厂的阻拦。

  廖远亮说,15日上午,恒生糖厂司机,前往他的甘蔗地装运了1100捆甘蔗,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些甘蔗的重量应在15吨左右。16日凌晨地磅过秤后,打出来的单据显示,甘蔗的重量为12.9吨。廖远亮提出把甘蔗运出去,另找一家过磅单位称重,可遭到糖厂一些工作人员的阻拦。

  据了解,该地磅已于去年11月20日通过了澄迈质量技术监督所的检验,而该地磅的显示屏已坏,蔗农无法看到显示的结果,只能收到一张打印好的《甘蔗入场验收单》,上面显示了称重的结果。记者走进过磅处,发现甘蔗过磅后,电脑会显示结果,再由工作人员将结果输入到《甘蔗入场验收单》的空格里,再打印出来送给蔗农。廖远亮说,显示屏已坏,蔗农在外面无法看到称重结果,这对他们不公平。廖远亮说,恒生糖厂如果认为过磅没有问题,可以和他一起将甘蔗送往双方共同信任的过磅处称重。

  对于廖远亮的要求,恒生糖厂表示拒绝。17日下午,程鹏糖业有限公司陈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廖远亮的甘蔗已经在糖厂过磅,就不能再去其他地方过磅,否则会对糖厂造成不利影响。对于糖厂的这种答复,廖远亮很不满意,说甘蔗是他的,他有权处置,他不卖了,要拉回去。陈副总经理说,廖远亮一开始不想卖可以,可现在过了磅,目前不会让他拉走。

  当天,在澄迈县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到场,但恒生糖厂仍不允许廖远亮拉走甘蔗。直到21日下午6点时,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办法,一车甘蔗只好在原地停放着。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刘小平律师说,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在本案中,廖远亮没有收糖厂的货款,那么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还没有成立生效,因此,他完全有权利处置自己的甘蔗,糖厂不得阻拦。否则,廖远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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