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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提出四项措施确保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

2008/1/28 14:02:41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好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连日来,天津市交通、农业主管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执行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天津市区域内国家“绿色通道”一路畅通。

    为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的运输和销售,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采取临时性应对措施。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1、优先放行;2、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3、“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警力调配,及时疏导车辆,确保道路畅通;4、所有成品油加油站要优先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油料供应,不限量,更不得加价。

    据了解,天津市已确定唐津高速全路段、京沪高速代用线(外环线至河北界)、205国道、102国道、104国道和外环线全线为天津市区域内哈尔滨至海口线的国家“绿色通道”。为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有关部门在天津市“绿色通道”的省际接合部、公路名称变化处以及沿线出入口或交叉口,设置了交通部统一式样的“绿色通道”标识。公安交管、公路路政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车辆严格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三不”政策。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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