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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饲养家禽家畜须报批

2008/2/2 11:07:27 来源:江南都市报

    《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昨天开始施行,《条例》提出,禁止在政府确定并公布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和其他公共场所遛犬,“禁区”遛犬或者不及时清理粪便的,可处于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遛狗不清理粪便可罚百元

  《条例》规定,禁止在主要道路、广场、公园和其他公共场所遛犬。在“禁遛区”以外的场所遛犬的,要及时清理粪便。违反《条例》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集中场所禁烟

  《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禁止吸烟的场所,应当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少年宫的教室、寝室、活动室等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禁止在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其他设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内吸烟。上述场所有条件的,可设置吸烟区。

  市区饲养家禽家畜要报批

  《条例》提出,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烟头以及其他废弃物;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饲养的,须经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科研和医疗单位、生物制品厂、屠宰场应当将带有病毒、病菌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集中收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定期组织杀灭病媒生物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参加杀灭病媒生物活动。医院、学校、宾馆、饮食店、食品加工厂等重点单位,应经常性开展杀灭病媒生物活动。单位拒不参加的,由爱卫会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爱卫会办公室确定病媒生物防治专业机构代为杀灭,所需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每年的春、夏、秋季统一组织杀灭病媒生物活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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