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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药品保健品虚假广告被曝光

2008/2/14 10:28:25 来源:嘉兴日报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曝光绿谷集团‘抗癌’产品‘绿谷灵芝宝’虚假宣传后,全市工商部门也及时对市区药品、保健品的广告宣传进行了集中整治。”昨天,市工商局商广处负责人表示,节前是保健品、药品广告剧增期,为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维护市民健康,现将所查处的15种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案通过嘉兴日报给予曝光。

  记者了解到,1月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曝光绿谷集团的产品“绿谷灵芝宝”后,就有市民举报市区禾兴路上就有一家绿谷集团嘉兴专家咨询服务部出售该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出击,还没等执法人员走进屋内,就见一名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迅速逃离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引用了大量的科研机构、权威医院、患者等对“绿谷灵芝宝”的疗效进行现身说法介绍的资料,称“绿谷灵芝宝”具有明显的抗癌效果,还编织了“全球首个灵芝类抗癌药品”、“我国第一大抗癌中药”、“入选《联合国采购目录》唯一抗癌中药”、“进入美国FDA临床认证首个中国新药”等美丽光环。

  与此同时,海宁工商部门也对内容涉及夸大宣传疗效的龟蛇酒等3种药品和清道舒等11种非药品(宣传为药品)给予了曝光。

  据了解,此次涉案的虚假广告涉及龟蛇酒、久正百癣片、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疗癣卡西甫散和紫灯胶囊14种药品和非药品。如紫灯胶囊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标明其功效为“温经散寒,益气活血,解痉止痛,用于颈椎病”,但在广告中却称“对轻中度的颈椎病可以完全治愈”,其违法之处在于“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专家名义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必须依照规定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并按照批准内容发布;禁止在除国家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上发布处方药品等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广告中以科研机构、医疗机构或者消费者、患者、专家等名义和形象为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功效作证明,以杜绝所谓的“名专家”和“康复患者”现身说法来欺骗消费者。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对照上述规定进行比对,在购买之前要查看有无标志和卫生部注册备案信息,最好的办法就是上网搜索该商品有无被曝光过,更不要轻信保健品吹嘘具有治疗功效。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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