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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冻害影响 近期江苏菜油价格上涨

2008/2/20 14:10:43 来源:网友

    大年初一,我在金堂淮口镇的超市买回4瓶江口醇白酒。当天,亲戚把我送的酒拿出来喝时,却发现其中2瓶江口醇是空酒瓶。两个空酒瓶包装完整。我感到太丢脸了,亲戚还以为是我故意提空酒瓶去唬人。我找到超市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可是江口醇成都代理商只答应换两瓶酒,不答应赔偿。我该怎么办?

  代理商解释

  “有些事情不可避免”

  接到张先生的投诉,记者当即与江口醇成都总代理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刘女士说,消费者购买的江口醇酒的包装是瓦罐,“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车辆运输途中,或搬运工人转运过程中,都可能造成瓦罐的损坏,“很容易打倒”。刘女士还解释说,春节前,生意繁忙,都可能造成一些损坏,对类似的问题,消费者可以到代理商处换酒。

  消费者较劲

  “以一换一”说不过去

  对厂家“以一换一”的处理方案,消费者张先生难以接受,“好伤面子哦,提空酒瓶走亲戚,还是大年初一,‘以一换一’咋说得过去?”他要求厂家赔偿精神损失费:“一瓶空酒赔偿一千元,两瓶空酒赔两千元。”

  张先生的要求遭到厂商的拒绝,厂商认为,酒在运输途中出现意外,对瓦罐酒瓶来说,是比较正常的事。厂商告诉记者,江口醇酒业的质检部门正在与消费者联系,进一步处理此事。

  消协声音

  不是欺诈也应补偿损失

  据了解,依据《消法》规定,厂商销售商品,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假一赔二”。那么,卖酒卖出空酒瓶,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欺诈消费者?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锦江区消协工作人员杜英。杜英认为,厂商并不知道张先生所买的酒存在空酒瓶的情况,因而厂商的行为并不构成欺诈行为,该纠纷并不适用于“假一赔二”。

  厂商究竟该怎样补偿消费者呢?省消协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虽然厂商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但也应该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应对消费者进行慰问,表示歉意,并作适当的补偿。至于该补偿消费者多少费用,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律师说法

  存在过失就应补偿消费者

  “酒都没有了,还有什么产品质量?这至少是包装质量不过关。”四川得邦律师事务所王大伟律师说,他认为,厂商如果真的卖出了空酒瓶,不仅要受到《消法》的约束,还将受到《产品质量法》的追究,“如果空酒瓶是刻意为之,则构成欺诈。”

  律师还认为,如果空酒瓶确实是在运输途中造成,那厂商就存在过失,存在过失就应当补偿消费者。如果该酒瓶是采用礼品包装,而且消费者将该礼品包装酒走亲戚送人,那厂商就应当适当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至于该赔偿多少费用,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不过,针对消费者一瓶索赔一千元的情况,律师表示:“双方各让一步,这纠纷就解决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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