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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商局出台限制产销塑料袋要求

2008/2/27 10:58:20 来源:兰州日报

    2月26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定出明确要求,6月1日起,省内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都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收费制,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对违反规定的商家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超薄塑料购物袋更是“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按要求,自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经营者不能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能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及各类商品包装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各类市场商场开办单位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食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帐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相关主管部门协同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6月1日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将对商品零售场所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及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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