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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昨召开《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会

2008/2/28 10:37:41 来源:网友

    不安全的食品要召回,要努力完善食品安全的责任、保障及监督机制,让食品安全深入人心。昨日,我市召开《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宣贯会。

  昨日下午,参与《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制订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陈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她表示,条例最大亮点是明确了食品安全的责任问题。其中包括政府的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者的“第一责任人”身份。此外,条例还吸收了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理念和体系,确立了食品安全的保障制度,并严格了食品达到安全标准的门槛和条件,被确认为不安全的食品要及时召回。

  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文在会上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各区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提高食品安全的检测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据悉,去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一直保持良好稳步的态势,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也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据了解,今年全市还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动用全社会力量,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条例》,做好普法、释法工作。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和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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