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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油条走向百姓餐桌

2008/3/26 10:28:57 来源:河北日报

    油条是百姓早餐桌上的“常客”,然而,什么样的油条才能吃着放心?近日,在我省质监部门制定的《油炸面制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地方性标准中,对油炸面制食品及其煎炸用油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标准中明确,凡以面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各种辅料、经成型或包馅成型油炸而制成的食品都属于油炸面制食品,油条、麻花、油炸糕等都包括在内。该标准主要侧重于安全指标,产品煎炸用油、感官要求、铝等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条款均属强制性标准。

    高门槛挡住“泔水油”

    严禁“泔水油”,严限煎炸用油重复使用是标准的主要内容之一。该标准对煎炸用油的11项技术指标进行了限定,要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不得检出。此外,由于市场上煎炸所用油多为菜籽油、棉籽油,这种油使用后会产生溶剂残留,残留越多对人体危害越大,标准对此也做出了限定。

    致病菌不得检出

    大多油条摊点设在十字路口或马路边上,车来人往,尘土飞扬,极易导致油炸食品的微生物超标。针对这种情况,标准首次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等微生物指标列入,要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此外,该标准对油炸面制食品的感官要求也做了强制规定,要求油炸面制食品色泽无焦、生现象,无霉变、哈喇味等异味,口味纯正,无肉眼可见物。

    建议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油炸面制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对油炸面制食品包装容器的规定是推荐性标准。刚炸出来的油条温度很高,直接装入塑料袋很容易烫出洞来,塑料袋中的有害物质融入到油条里,不利于身体健康。因此,销售中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不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品盛装高温油炸面制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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