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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监督所:集体用餐单位不得外购熟食

2008/4/24 10:44:24 来源:西安晚报

  昨日,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今年四号预警公告,要求餐饮单位、大专院校、幼托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一律不得外购各类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从源头上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春夏交替之季,气温起伏不定,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食品原辅料的采购、索证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供应的食品;贮存食品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隔夜熟食品一律废弃,不得食用;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不得外购熟食;各宾馆、饭店、集体食堂不得超能力、超卫生许可范围承接婚宴、集体聚餐等大型活动。

  同时,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外出就餐要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食用凉拌菜、生食水产等生冷食品,不到无卫生许可证、露天经营、内外环境卫生差、餐饮具不洁的餐馆用餐;选购食品时,应注意食品的感官性状、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标识,遇食品卫生问题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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