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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件过期食品还在销售?

2008/5/2 13:32:24 来源:网友

    位于市区麦地南路的一食杂店经销的食品过期,仍然上架销售。日前,这家食杂店被市工商局仲恺分局龙峰工商所查处。

    检查:6个品种的食品已过保质日期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食杂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有6个品种共135件过期食品正在货架上销售。这些过期食品包括“芬达”苹果汽水、“阳光地带”橙汁、米浆、糖果等,其保质日期均为2008年2月份和3月份。该店还有部分正在销售的糖果无法在外包装盒上找到保质日期,执法人员撕开价格标签,发现保质日期被有意遮盖,上面注明的保质期限已过。

    询问:业主称是工作人员疏忽

    在现场接受执法人员询问时,店主李某辩解称自己经常外出联系业务,没有认真督促店员定期检查清理商品,店员是刚聘请的,对工作程序等不熟悉,以致部分食品已过保质日期也没有下架处理。当再被问及为何将价格标签贴在外包装盒的保质期上时,李某无言以对。

    工商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有关规定暂扣了该店所有过期食品,并下发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到工商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过期食品危害很大,不但会引起食物中毒,其中的有害物质更是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隐患。因此市民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若发现标签模糊甚至无法查找,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时,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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