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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基层领导立下农产品安全“军令状”

2008/5/5 11:06: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连队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如果发生一起农产品安全事故,扣发工资500~1000元。”4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一三七团6个蔬菜生产连队的12位连长、指导员在《一三七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立下了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军令状”。

    137团是一个以生产反季节无公害瓜果蔬菜闻名北疆的团场,也是克拉玛依和阿勒泰地区的主要瓜果“菜篮子”基地。目前,137团6个连队拥有日光节能温室大棚2000多座,瓜果蔬菜生产面积4000多亩,一半的职工从事瓜果蔬菜种植,是通过兵团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部定点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2007年,137团生产蔬菜10339吨,瓜果1860吨。

    据137团绿衡瓜果蔬菜公司经理刘学刚介绍,137团瓜果蔬菜生产的历史已经有20多年,从2003年起引进山东省寿光市无公害生产标准后,瓜果蔬菜产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绿衡”牌辣椒、黄瓜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然而,随着生产面积的增加和市场销售的旺盛,有些职工开始降低生产标准,超范围用药。此前,有户职工生产的大白菜因农药残留超标被销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制定《农产品安全责任书》,把瓜果蔬菜安全生产纳入党政干部工作责任考核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刘学刚说,《一三七团农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共10个责任部分,将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五户职工责任联保、职业道德教育等制度,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目标。

    137团主管农业的副团长汪德斌表示,团场将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指导、检查和瓜果蔬菜质量的检验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的蔬菜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就地销毁处理;对屡教不改的种植户,收回承包土地,安排其它工作,不得再从事瓜果蔬菜生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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