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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蛋糕店家被罚800元

2008/5/12 9:10:35 来源:长江商报

  一家人吃完蛋糕忙上医院,遂向工商投诉——

  本报讯(见习记者 吴睿 通讯员 春香 李晓)刚买回的蛋糕,全家分享后,小孩直喊恶心想吐,大人身体也产生不适症状。昨日,武汉蔡甸区工商部门在接到一消费者投诉后,突查当地一蛋糕店,现场查获不少过期糕点,工商部门依法责令该店退赔消费者购物款、治疗费157元,并对该店处以800元罚款。

  一家人吃完蛋糕上医院

  据了解,5月8日,蔡甸居民李女士在该区某蛋糕店选购蛋糕,在店里听店员介绍货柜上的蛋糕都是当天做的,于是就买了5块2元的蛋糕。

  “回家分发给家人吃后,年幼的女儿只喊想吐,其他人也陆续出现身体不适症状。”据李女士介绍,看到这个情况,家里人都慌了,全家人马上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不适症状是由于食物引起。回家后,李女士仔细检查蛋糕包装,结果发现包装上面标明的保质截止期是5月6日。

  由于没有购货发票,蛋糕也已吃完。第二天,李女士只好拿着蛋糕包装要求蛋糕店老板负责,但遭到拒绝。

  现场查获过期糕点十几块

  私下解决不成,李女士遂将此事向工商部门投诉。昨日,蔡甸区工商部门对该蛋糕店进行了查处,现场查出十几块过期糕点。见此,该店老板一再强调:“店员太忙了,一时疏忽,没有将过期糕点及时下柜。”工商执法人员随后检查该店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其他项目的落实情况,发现该店均未按规定执行,店老板这才慌了起来。当执法人员问及李女士的购货日期时,店内经手的工作人员承认李女士买蛋糕的日期为5月8日。

  执法人员当即立案,责令该店老板退还李女士购物款、药费、治疗费157元,并根据相关规定,处以该店800元的罚款。

  ◇记者调查

  蛋糕店未标明日期较多见

  昨日下午,记者在武汉珞喻路暗访了几家糕点店,在其中一家面包店货柜上,摆放的面包和其他糕点均进行了塑料袋包装。记者发现包装上打印的文字部分,要么没有打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样;要么期限后面为空白,没有注明任何日期。店内工作人员表示,该店货柜上摆放的都是当天烤出来的食品,因此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在珞喻路一大型超市店内,记者发现该店现烤现卖的面包都进行了包装,而且也注明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发现过期食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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