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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过量毒死人卤肉店主获刑八年

2008/5/15 10:31:15 来源:天山网

  本想让卤肉更美味,没想到亚硝酸盐添加过量导致顾客中毒死亡,近日,卤肉店老板为此付出了入狱8年的代价。

  2007年5月8日,租住在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的小孙为给远道而来的弟弟接风,到附近吴宗杰开的卤肉店买了30元的卤鸭、猪头肉和凉拌海带丝。回家后,小孙一家四口和弟弟共5个人边吃边聊,还不时地夸赞卤肉味道不错。

  谁知当晚10时许,5个人呕吐、腹泻不止,一家人到自治区中医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这时,他们才意识到可能是卤肉出了问题。

  次日,小孙找吴宗杰交涉。当晚11时,小孙的儿子再次呕吐,吴宗杰与小孙一起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由于中毒太深,5月10日早上,小孙的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诊断,死因是呼吸系统循环衰竭,食物中毒。

  5月11日,吴宗杰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提取了部分卤制品,委托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最后确定猪头肉里的亚硝酸盐超标(卫生标准是每公斤卤制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应小于或等于0.03克,超量可引起中毒)。经查,吴宗杰的卤肉店没办任何手续,属无证经营。事发后,乌市沙区卫生局取缔了吴宗杰的卤肉店。

  法院查明,吴宗杰在放亚硝酸盐时仅凭经验用手估放,未经测量器测量。法院认为,吴宗杰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导致4人身体受到损害,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近日,乌市沙区人民法院判处吴宗杰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18万余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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