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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用假盐致多人中毒 被判7个月

2008/5/16 10:24:19 来源:北青网

    案情回放

  某区防疫站工作人员到该区的一家医院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该食堂所使用的食盐是假盐,遂告知食堂工作人员禁止使用。

  但该医院食堂负责人孙某并没有将假盐扔掉,而是让厨师在做饭时继续使用,最终导致该医院职工22人食物中毒。后孙某被抓获。

  孙某称,他只知道卫生监管部门禁止使用这批食盐,但不清楚具体原因,因为以前食堂用这种盐没发生过任何异常。

  检察官说法

  检察机关认为,在卫生监管部门明确指出食盐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假盐后,孙某仍然使用,明知使用可能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却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造成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因此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检察机关对孙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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