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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有偿塑料袋定价不超0.5元

2008/5/27 9:10:11 来源:红网

    6月1日起,按国家规定,湖南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向顾客提供塑料购物袋时,应当明码标价,一律不得免费提供。近日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也明确表示“塑料袋不属于价格法中政府可定价范围”后,令星城消费者和众商家更加关注购物塑料袋的定价。

    就市民关心的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问题,昨日,记者采访了星城多个商家,从反馈的信息来看,湖南超市有偿塑料购物袋每个有望卖0.5元以下。
  
  步步高超市品牌推广部一负责人透露,新的购物袋分为大、中、小三种,收费标准依次为每个0.3元、0.2元、0.1元。
  
  记者从家润多营运部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家润多提供塑料购物袋共分大中小3种规格,新的塑料购物袋比原来的要厚些,有利于消费者多次重复利用,其中最大的塑料袋标价为0.4元,可以承重12公斤,厚度为0.032毫米,其它两种为0.2元和0.1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这三种塑料袋的定价基本上都为采购价,因为有相关规定强调不能低于采购价进行销售。
  
  此外,新一佳公关宣传部负责人表示,6月1日起开始销售的塑料袋也分为三种规格,大号0.3元、中号0.2元、小号0.1元,从整个市场的定价来看,基本上都在0.5元以下。
  
  在采访中,记者同时了解到,这些塑料袋的“身价”,虽然跟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改变,但被摆放的位置却并没有变化,它们仍然被摆放在收银台,将根据市民买单时的具体需要,实现快速消费,与其同一时间“诞生”的环保购物袋,将会成为真正的“商品”,摆放在卖场内供消费者们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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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偿塑料袋禁止低价倾销
  
  红网5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来自长沙市物价部门的消息表明,从下月起超市塑料袋将实行明码标价,同时禁止低价倾销。同时,长沙市价格调查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塑料袋收费属市场行为,政府不会统一定价。
  
  据塑料购物袋国家强制性标准,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不得低于0.025毫米,袋身必须印制有明确的环保声明。标准对塑料购物袋进行了明确分类,包括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等,这样便于消费者识别和分类回收。用于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6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将禁止生产和销售。
  
  “塑料袋的有偿使用,实际上是运用经济杠杆达到环保的目的,因此,物价部门将禁止超市低价倾销。”物价专家表示,推动“限塑令”的实施,将会有效地制止“白色污染”进一步蔓延,也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需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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