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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解析“限塑令”疑点

2008/5/30 14:16:54 来源:城市快报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即俗称的“限塑令”将于6月1日开始实施。“限塑令”的核心内容、适用范围以及如何实施等问题,已经成为广大市民议论的热点。昨日,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析。

  基本涵盖商品零售环节

  “限塑令”规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实施范围限定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限塑令”所称的超市和商场包括: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等,可以说基本涵盖了所有商品零售环节。

  主要限制提携功能塑料袋

  许多市民十分关注一个问题:“限塑令”中所称的塑料购物袋是不是人们平日在商场、超市经常见到和使用的塑料袋。对此,市商务委解释说:“限塑令”规定的塑料购物袋系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这里所讲的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

  集贸市场统一采购塑料袋

  一些热心的市民表示:目前应对“限塑令”的实施,一些超市、百货等比较积极,但对于一些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反应就比较冷淡。对此,市商务委表示: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违反规定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或物价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罚款。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场内外租超市、柜台,大型超市、商场引厂进店的经营摊位等零售场所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由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限塑令”借鉴现有一些市场的成功经验,对其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实施办法作了单独规定,可以由开办单位或经其批准在市场内设立的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目前,有些集贸市场准备在场内明显位置公布塑料购物袋价格或统一采购符合标准的塑料购物袋提供给出租摊位销售,这都是可以借鉴的方法。(侯砚 刘通 淙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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