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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6月起推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

2008/5/30 17:35:27 来源:天山网

    (记者李家 杨天俊报道)从6月1日起,凡进入乌鲁木齐市区销售的畜产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经质量检疫检验合格、证章齐全、达到食用安全标准的畜产品。

    此次施行的畜、禽、水、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继我市全面实行蔬菜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又一项有力举措。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乌鲁木齐市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从畜产品养殖、屠宰加工和市场流通三个环节入手,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

    对具有产地证明和检测合格报告单的畜产品,实行入市抽检制度。对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的畜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抽检、检测不合格的畜产品,禁止在本市销售,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同一产地的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将通知其产地并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将在本市媒体曝光。

    市农牧局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主任刘淑华说,凡在本市经营畜产品的经营者应对其经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应当依法建立规范的购销台帐,台帐要和检疫证及畜产品实物相符,进货和销售台帐保存2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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