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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省城“限塑”:谁来为“限塑”把关

2008/6/20 10:20:16 来源:西海都市报

     环保塑料袋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不仅影响了“限塑”工作的正常进展,也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不便。“限塑令”究竟由哪些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限塑”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由哪些部门解决?6月11日,记者就此走访了省城执行“限塑令”的相关单位。

     11日上午,记者带着十几个从市场购买的“环保袋”,首先来到了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在被问及有关“限塑令”方面的问题和执行现状时,环保局环保110的一位负责人回答:“我们只负责废塑料回收利用工作,具体情况你们找工商部门了解,‘限塑’工作具体由他们执行。”在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记者把6月10日暗访的情况简要反馈给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并希望他对记者带去的‘环保袋’作个鉴别。这位工作人员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工商部门的排名其实在商务、发改委、质检部门的后面,只负责查处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行为,督促商户有偿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环保塑料袋。目前,各区县的工商部门已展开了宣传和检查工作。”他表示,至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环保袋是否合格,工商部门无法鉴别,需找质检部门作质量鉴定。

    为了解省城市场上流通的环保袋的真伪,11日下午,记者前往西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情况。质监局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得知记者来意后表示,质监局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限塑”方面的文件,不便接受采访,但他最后还是安排记者找食品管理科了解情况。据食品管理科的周科长介绍,因为食品管理科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文件,他不能仅凭从网上看到的一些“限塑”消息发表看法。他在回答环保袋质量问题时说:“塑料袋合不合格,检验报告说了算,但相关法律规定,塑料袋上必须有QS标志和质量认证码,才能证明塑料袋为无毒无害产品。”他表示,“限塑令”是商务部出台的标准,如想了解“限塑令”的具体执行情况,应该找省商务厅。

    “限塑”工作究竟由哪些部门负责?这些部门又承担了哪些任务?记者又赶往省商务厅了解情况。据商务厅贸易市场建设处李处长介绍,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限塑”工作非常重视,早在5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就转发了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意见》,对有关部门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要求。5月23日,省质监局印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省商务厅、发改委、工商局又于5月2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他表示,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大型超市、商场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在“限塑”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方面做得比较好,但农贸市场、小型商店执行不够理想,需相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记者从《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意见》中看到,我省有商务、质监、工商、科技、财政、税务、环保等14家单位参与了“限塑”工作,分别承担塑料袋的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等职责。在整个“限塑”工作责任划分中,以工商和质监部门的行为最为重要。质监部门要建立塑料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从源头确保塑料袋质量合格;工商部门要督促各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袋,依法查处各种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行为,监督购物袋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袋流入市场。除此之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等主管部门同时要求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旅游景点执行“限塑令”。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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