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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局实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

2008/7/9 11:52:21 来源:质检总局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链条,广东检验检疫局已率先在全国实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目前,该局已对辖区内668家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实行了备案,并从即日起要求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产品流向和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广东局已于近日出台“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管理要求”,对于逾期未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的,该局将加严检验检疫并督促其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一项新的任务,也是《食品安全法》(草案)和《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中的要求,这对于确保进口食品流向清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可查询、可追溯、可召回具有重要意义。广东局率先在全国实施,对保障奥运食品安全和国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下一步在全国统一施行该制度作了有效探索,积累了经验。

    广东是中国进口食品的主要口岸之一,年进口食品量近600万吨,货值近50亿美元,主要是油脂类、肉类、水产品、食品添加剂、酒类和乳制品等。广东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把关,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标准进行检验检疫,2007年全年检出不合格食品1191批,不合格率2.4%,其中销毁71批,退货174批。不合格情况主要有微生物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添加剂超标、携带有害生物及其他卫生指标不合格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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