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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塑料袋“大限”临近 兰州仍有商家不买账

2008/7/13 13:41:30 来源:兰州日报

     7月13日消息,“限塑令”实施一个多月,塑料袋在市民生活中渐行渐远。日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又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补充意见,明确将“限塑令”适用范围扩展到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零售商品销售场所,无标识塑料袋9月底严禁在商品销售市场使用。昨日,记者就“限塑”补充规定兰州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采访,结果发现,部分行业有“令”不执行。

    大中型书店早早限塑

    6月1日“限塑令”实施,经过一个多月的运行,市场上暴露不少问题,不只是很多餐饮场所仍然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而且,书店免费提供塑料袋现象也普遍存在。因此,补充意见也将书店纳入限塑范围。

    “‘限塑令’一实施,店里就严格执行,尽量劝导顾客购书量少就不用塑料袋。对于确实需要的顾客,按照承重量,一个塑料袋定价两毛钱提供给顾客使用。”张掖路新华书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走访广场书店、西北书城等大中型书店后,记者了解到,这些书店一个月前就开始限塑。而且,有些书店免费为顾客提供塑料绳或其他包装带,捆绑书籍。但是,在27中、一只船小学等学校周边的小书店,记者发现经营者依然给学生提供免费塑料袋。

    服装建材店不见限塑举动

    “我不知道卖服装给顾客塑料袋还要收费。”永昌路一服装店工作人员吃惊地说。采访中,多数服装经营者听说“限塑”范围延伸到服装店,反应都比较茫然,表示还不了解限塑补充规定的要求。在永昌路、张掖路地下商业街等服装店集聚路段,记者看到所有商家都免费提供塑料袋。有些服装自带塑料袋,经营者就不再提供其他包装。

    在富星家具市场,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建材店老板都说没有人告知他们,不得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袋。

    另外,限塑令实施后,超市手撕袋用量大幅攀升,主要是因为有些消费者大量使用手撕袋当购物袋。补充意见明确,今后无论是盛装水果、蔬菜、生肉还是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不得具备提携功能。

    无标识塑料袋9月底禁用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集贸市场还大量使用花花绿绿的无标识塑料袋,其中也掺杂着部分白色塑料袋,上面有环保提醒字样及相关信息。

    据补充意见规定,在4月16日《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公布之前向生产企业(批发商、进口商)采购,且符合《要求》中安全卫生与厚度规定,但未印制标识、环保声明和安全性声明的塑料购物袋,可继续销售、使用,截止2008年9月30日全部禁用。(记者 赵卿)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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