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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长城联盟上诉称张裕“骚扰市场”

2008/7/17 9:05:45 来源:第一财经网

 “解百纳”之争再度升级。

  在提起上诉要求法院撤销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的决定后,昨天,中粮长城、王朝等国内12家企业发表沟通宣言,认为张裕恶意注册“解百纳”商标。中粮长城总经理吴飞还称,张裕拿着商评委的裁定,去市场终端要求其他企业的“解百纳”产品下架,是在“骚扰市场”。 
 
     “今天是我国葡萄酒企业首次联合维权。”吴飞表示,法院已经受理他们的联名起诉,而在最终判决还没有出台的情形下,张裕在沃尔玛等渠道要求其他厂家的“解百纳”产品下架,是恶意的清扫市场行为。根据吴飞的说法,他们和其他厂家的产品都遭遇了下架,具体损失还在统计当中。

  昨天,张裕代表发言人称,张裕并不确定个别人员或区域市场是否采取了中粮长城所述行为,但“张裕公司到目前为止尚未采取法律行动让其他公司‘解百纳’下架。而且,即使有采取这样的行动,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解百纳”之争由来已久,张裕认为其是自己的品牌,而中粮长城多家企业认为是通用名称,且两方观点都有不少证据支持。6年前,商标局曾把“解百纳”商标先赋予张裕而后收回,不久前又认为“解百纳”是张裕品牌,矛盾于是再次激化。

  去年,我国葡萄酒市场的总量在50万至60万吨,其中“解百纳”占到了12万至15万吨,张裕“解百纳”占据总份额一成左右。吴飞表示,虽然“解百纳”产品并不是其盈利能力最强的,但张裕将“解百纳”商标注册是独占公共资源的恶意行为。

  12家联名企业委托律师表示,商评委不同裁决人员的理解不同,而且商评委仅仅是知识产权评审当中的一级,并不具有强制力,张裕获得的“解百纳”商标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他们估计半年左右可以有一审判决结果,而且对胜诉充满信心。

  而张裕就此表示,商评委的复审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因此,张裕继续拥有“解百纳”商标的所有权利,其他企业使用即为侵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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