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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养猪业向粤北转移 推动粤港农业交流合作

2008/8/19 8:46:00 来源:深圳商报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提供的产业空间,使近年粤港农业交流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粤港农业交流合作新架构正在建立,在“安排”及其补充协议五的推动下,粤供港食品的质量安全将进一步加强。 
 
     据香港媒体报道,近年来粤港之间农业交流频繁,合作密切,农产品贸易流通活跃。2007年广东省向香港出口农产品17.03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11.7%,占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1.1%。

  实施“安排”以来,粤港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不断推进,签署了《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两地建立起了工作通报机制。粤港日前又签署了《加快实施CEPA及其补充协议五的合作协议》,将推动粤港农产品贸易和食品安全方面更紧密的合作。

  “安排”不断推进落实,直接推动了两地农业企业的交流合作。香港业界在广东投资办菜场、猪场、鸡场的热情也随之大增,包括在广东省韶关等地设立“香港农业专区”,希望将香港养猪业转移到广东省粤北地区,广东省农业部门对此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当前已经有不少香港猪农在粤投资。

  多年来,广东对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管,全面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各类深加工食品和重点敏感的动植物食品都建立溯源制度,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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