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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限食物三聚氰胺含量

2008/9/25 13:47:14 来源:江南时报

    针对含三聚氰胺食品不断增加,香港食卫局局长周一岳22日宣布经由紧急立法,禁止食物含不适量的三聚氰胺,并于23日刊宪,实时生效,违例供货商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入狱6个月。

  周一岳表示,《2008年食物内有害物(修订)规例》,规定指明奶类及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和孕妇,以及授乳女性食用食物,三聚氰胺的最高浓度不得多于每公斤1毫克,其他食物可容许的最高浓度为每公斤2.5毫克,并于23日刊宪,即日生效。违例供货商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入狱6个月。

  另外,周一岳还宣布,《将食物禁售和回收法》与《食物安全法》将分开处理,提早于立法会讨论《将食物禁售和回收法》,加强特区政府在追踪食物来源、回收和禁售的法律基础,完善法例,进一步防范有问题食物流入市场。中新

  又讯:

  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标准将出台

  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国家标准委正在加紧组织制订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改进食品检测手段,确保产品质量。

  据介绍,目前我国检验奶粉所含蛋白质的方法——“凯氏定氮法”虽然国际通行,却因以含氮量的测定值乘以一定系数得出蛋白质含量而有个弱点,即只要在食品或饲料中添加一些含氮量高的化学物质,就可在检测中造成蛋白质含量达标的假象。

  参与起草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透露,为促使适用性更为广泛,目前专门针对三聚氰胺的三种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都将纳入到新的标准中。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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