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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识塑料袋仍在使用 市民消费习惯还须转变

2008/10/6 11:43:18 来源:厦门广电

  今年6月我国开始限制超薄塑料袋的使用,但是国家三部委发布的“限塑令”补充意见指出,在今年4月16日前采购,且符合安全卫生与厚度规定,但未印制标识、环保声明和安全性声明的塑料购物袋,凭采购凭证可以使用至2008年9月30日。那么现在在我市塑料袋的使用情况怎样了?昨天下午,我们的记者随机走访了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

  记者首先走访了好又多富山店。在生鲜食品区我们看到,这里摆放的手撕塑料袋还是以前使用的无标识透明塑料袋。而国家三部委出台的“限塑令”补充意见要求,从9月30号以后所有手撕包装袋上必须打上“食品用”等标识。卖场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使用的手撕袋,整体包装上都有厂家信息、QS标识,属正规厂家生产。至于新款手撕袋他们将在近期根据上级的通知进行统一换购。

  随后我们又来到了松柏农贸市场。在这里,大部分商家使用的还是原来的老式塑料袋。这种塑料袋不仅表面上没有任何标识,而且质量也不让人放心。对于“限塑令”补充意见的相关要求,顾客和商家都表示并不了解。

  商家:(你知道我们9月30号以后这个塑料袋上面要印有“食用”的标识才可以使用吗?)这个我不清楚。

  顾客:不清楚。(那你以前来买东西一直都用这个塑料袋吗?)是啊,对啊。我不清楚。我好像有时看电视说塑料袋有换。

  在采访中我们还注意到,虽然每个摊位前都贴着“有偿使用塑料袋”的标识,但许多顾客在购物时还是经常习惯性地从商家那索取免费的塑料袋。一些商家们表示,他们原本也打算换用新型带标识的塑料袋,但一来成本比较高,二来一些顾客还不能接受买东西需要加收塑料袋的钱,这迫使他们只能继续使用老款的廉价塑料袋。

  商家:这个收钱一般顾客有的都不给。有的就要给,就这样子。不给那你没给他收嘛,没给他拿钱嘛,就这样,就算了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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